根据《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名和笔试筛选情况,经研究决定,初步确定43个岗位201人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其中蕲春县李时珍中医药职业技术学校202300208农学类专业教师岗位计划招聘1人,2人参加笔试;鉴于此岗位为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一组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组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蕲春县人事考试院(漕河二路30号一楼,电话:0713-7225658)。
(二)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且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3.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公告的同时,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未尽事项,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7225658(县人事考试院)
附件1: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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