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入围面试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知晓岗位面试安排,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参加面试。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2023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经过资格复审,确定28个岗位86人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教育系统(岗位代码20231101、20231103、20231104、20231105、20231107)
面试时间: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考生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8:0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蕲春县实验中学弘毅楼(蕲春县文昌大道书香名苑对面)。
(2)卫健系统(岗位代码20231201、20231202、20231203、20231204)
面试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考生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8:0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蕲春县人民医院(李时珍中医院院区)二楼(蕲春县东壁大道与十里河路交叉处)。
(3)其他岗位(20230101、20230102、20230103、20230201、20230202、20230401、20230501、20230502、20230601、20230602、20230603、20230604、20230701、20230702、20230801、20230802、20230901、20230902、20231001)
面试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考生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凭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上午8:0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蕲春县委党校(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308省道南侧)。
面试分组:
(一组,共33人):20230101、20230102、20230103、20230201、20230202、20230401、20230501、20230502、20230901、20230902。
(二组,共33人):20230601、20230602、20230603、20230604、20230701、20230702、20230801、20230802、20231001。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1.教育系统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说课)教材范围:说课内容为中学语文、中学政治、中学生物为人教版八年级教材;中学化学为人教版九年级教材;小学美术为人民美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2.卫健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题本共3道试题,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述、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题本共3道试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三)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入围面试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规定入围比例,以及竞争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凭有效身份证依次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录音笔、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耳机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7.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面试,在公告的同时,由用人单位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9.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3-7308801(蕲春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2023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人员名单.xlsx
原始标题:2023年蕲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chun.gov.cn/zwgk/public/6636349/100617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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