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湖北省团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湖北省团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湖北省团风县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初审:5月30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5月31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城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幼儿园教师岗:团风县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服务窗口)。
新机制教师岗、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师岗:团风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类型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岗位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入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应向团风县教育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或将放弃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团风县教育局。未出具书面放弃声明而团风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团风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依该岗位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一)新机制教师岗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个人自行打印)。其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背面书写报考岗位类型、学段学科、姓名);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3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7.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附件3)。
(二)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幼儿园教师岗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的考生要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个人自行打印)。其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背面书写报考岗位类型、学段学科、姓名);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3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7.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附件3)。
(三)城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龄:本科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个人自行打印)。其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背面书写报考岗位类型、学段学科、姓名);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3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7.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附件3)。
五、审查单位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团风县教育局牵头,中共团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其它事项
1.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在公告的同时,将由团风县教育局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暂未入围的考生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2.考生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由团风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备查。
3.资格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见附件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审查资料,在人员密集场所佩戴口罩,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联系电话:0713-6150711(团风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6307807(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资格审查名单.xlsx
附件3: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表.doc
附件4: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委托书.docx
原始标题:2023年团风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资格审查
文章来源:http://www.tfzf.gov.cn/zwgk/public/6636841/988398.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