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我区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8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组织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省内高校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黄州区10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20个岗位,计划招聘30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黄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的《黄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拟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黄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第一场:4月20日下午2:00-5:30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场:4月21日上午9:00-12:00 湖北中医药大学。
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继续招聘,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附件3)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确定面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三)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等量化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的岗位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预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
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
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业技术十级设岗,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黄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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