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参加体检考察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弄清自己参加体检的批次和时间,按时参加体检。请作好考察准备,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保持电话畅通。
根据《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面试成绩已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近期将对拟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现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邓兰秋(准考证号20212600915)报考浠水一中高中数学岗位、尹念锋(准考证号20214031403)报考浠水一中高中物理岗位、董宝玉(准考证号20210110111)报考乡镇高中语文岗位、夏鑫岚(准考证号20213881318)报考乡镇高中英语岗位、丰振环(准考证号20212470902)报考乡镇高中数学岗位、程桦青(准考证号20214611601)报考乡镇高中生物岗位。
上述6名考生已拟录用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2021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拟录人员体检考察公告》和考生签订的《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要求,按承诺要求不得擅自放弃资格,并按时到岗上班。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为此,根据《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按照各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的顺序,递补以下人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1、浠水一中高中数学岗位递补综合排名第4的陈文愿(20212460901)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乡镇高中高中语文岗位递补综合排名第4的罗翠(20210230123)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乡镇高中高中英语岗位递补综合排名第2的曾倩(20213721302)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乡镇高中高中生物岗位递补综合排名第3的郭申(20214621602)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其中浠水一中高中物理岗位、乡镇高中数学岗位无人递补,本次招聘计划取消1个。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结果,102人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三个批次进行(详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一)体检时间。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体检人员聚集,分3个批次错峰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40人,体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8:00。体检对象为:党政幼儿园9人、实验二小附属幼儿园4人、实验三小新蕾幼儿园2人、思源童之梦幼儿园2人、十月幼儿园5人、乡镇幼儿园教师18人;
第二批次37人,体检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上午8:00。体检对象为:开发区小学20人、乡镇高中17人;
第三批次25人,体检时间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8:00。体检对象为:浠水一中13人、实验高中8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4人。
(二)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知晓自己参加体检的批次和时间,分别于2021年8月16日、17日、18日上午7:30前到浠水县教育局院内广场集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请体检考生确认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按时报到,遵守体检纪律。体检未到者,视为放弃(因疫情防控封闭无法参加等特殊情况除外,此类人员请主动联系县教育局人事股(0713-4269056),并报县人社局事业股备案(0713-4253388)。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听从体检工作人员意见,再在体检地用餐。
(二)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结束后,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七)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须交纳体检费300元,考生自带,费用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八)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防疫要求
参加体检的人员,尽量完成疫苗接种。要自觉服从体检机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码核查,与其他人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体检完成后,在2021年8月20日前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一)个人小结。对个人在校期间或走向社会的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
(二)个人档案(密封)。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县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0713-4253388)
(三)有关证明:1.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办理;2.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学习、生活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出具工作表现或思想政治鉴定材料;3.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八、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四)考察方式:受疫情影响,所有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察可采取函调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请各考察对象及时掌握人事档案去向,以备考察组查阅。考察工作由浠水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分组实施,考察结果报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13-4269056
投诉监督电话: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0713-4240767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53388
附件1:浠水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