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黄梅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持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到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5人。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按岗招聘、分类实施、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8月6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2日8:30至8月23 日17:30,报名窗口于8月23日下午17:3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登录111.47.186.137:8008网址进行。
(3)招聘费用: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4)报名要求: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严肃对待,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3日9:00至8月24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111.47.186.137:8008网址进行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打印《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6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如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部分专业在以上目录中没有收录的,只要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5、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g.gov.cn/)公布。
面试内容与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教育类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
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察、体检、公示。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一场笔试。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四、其它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 0713-3333591(县委人才办)
0713-336930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69309(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黄梅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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