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要求和“我选湖北”计划,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黄冈市人社局组织黄冈市中心医院等4家事业单位于2020年11月28日和12月3日赴陕西、山东地区高校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2020年“我选湖北·招才引智”校园专项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人,硕士研究生125人,本科生2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7、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陕西、山东地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公告在西安交通大学网站(https://www.xjtu.edu.cn)、山东大学网站(https://www.sdu.edu.cn)、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称市人社局,http://rsj.hg.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直接按照《黄冈市2020年赴陕西、山东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于11月28日和12月3日参加湖北省在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陕西站 发布之日起至11月28日12:00
山东站 发布之日起至发布之日起至12月3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陕西站 11月28日9:30-12:00
山东站 12月3日14:00-17:3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关于学历的说明:《黄冈市2020年赴陕西、山东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学士)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指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对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查询报考申请结果
陕西站: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8日12: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山东站: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日17:3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单位。2020年11月28日和12月3日考生参加在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审核,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五、测试
测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g.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政策待遇
(一)招聘录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4、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在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5、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就业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6、所有录聘用人才均不设最低服务年限。
(二)黄冈市中心医院、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政策待遇详见岗位表。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1:黄冈市2020年赴陕西、山东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黄冈市2020年赴陕西、山东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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