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湖北黄冈市直教师招聘14人
发布时间:2020-10-04 10:51:05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教育局组织市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黄冈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现场报名。


  市教育局地址: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9日—1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签订劳动合同或社保等工作经历证明、或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2);


  (3)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备理解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50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理解公告要求不准确、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内容: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


  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的内容为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4.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突出德才兼备,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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