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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13:56:09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湖北省的中国公民及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其中,就读学校所在地申报人员仅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纳入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黄州区教育局只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且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间

9月21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10.1-10.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时间为12月14日前。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按网站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符合黄州区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员,在网上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不符合黄州区认定范围的人员,不要随意勾选认定机构“黄州区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信息一经确认,造成不良后果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五、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执行。

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到县级以上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测,体检结果必须有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公章。凡体检不合格或项目未完检者将不予受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A4纸张正反面打印。

六、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黄州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并于有效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要及时申请学历认证。

3.《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证书粘贴照片虚贴在体检表的右上角。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就读学校集中向认定机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完检的体检表。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0月19日-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02号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5号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713-8671800。

七、其他事项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请申请人严格按认定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查询以及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黄州区教育局将于11月底(秋季)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告知。

咨询电话:0713-8671209  汪老师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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