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2020年浠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拟面试入围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其中,9月9日为报考初中地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数学、初中思想品德、初中物理、初中英语、小学数学、小学音乐、小学英语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9月10日是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浠水县教育局八楼会议室(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5号)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2019年度择业期高校毕业生,202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不提供;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如: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需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笔试准考证右上角)。
6、所有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
7、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非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证及复印件。
8、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审查合格者,由浠水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对因审查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而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末位考生(包括递补进入的)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对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13-4269056(教育局)
0713-4253388(人社局)
附件:浠水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