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儿教师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儿教师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面试资格审查情况、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
1、高中语文(岗位代码:19001)岗位录取人数核减为9人,开考比例调整为1: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者同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数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2、高中数学(岗位代码:19002)岗位录取人数核减为7人,开考比例调整为1:1.5,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者同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数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3、初中语文(岗位代码:19003)岗位开考比例调整为1: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者同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数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4、初中数学(岗位代码:19004)岗位录取人数核减为9人,开考比例调整为1:1.5,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者同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数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见附件《蕲春县2019年公考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儿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审查地点: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原县医保局三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并记录在案。
3、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县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测试侧重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1、高中教师、初中教师面试方法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
根据我县现行高中、初中使用教材的实际,本次高中教师面试说课范围定为: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3、数学必修3;初中教师面试说课范围定为:人教版八年级语文、数学教材。
2、幼儿教师面试方法包括说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内容以现行幼儿园大班下学期教学内容为主(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语言》、《数学》、《科学》,大班下5—6岁使用),随机抽签决定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
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弹唱(弹琴或唱歌或边弹边唱,唱歌一律清唱)、舞蹈、简笔画共三项,弹唱、舞蹈、简笔画内容自定,但必须体现幼儿主题,每项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 说课及才艺展示总时间不超过14分钟。
教材、文具由教育局统一提供,才艺展示室提供电子琴、音频播放设备等(考生必须自带新U盘仅存储舞蹈所需曲目),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其它物品入场。
(三)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四)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地点:县第二实验小学(原漕河镇中)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考生如未在上午7:2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13——7222619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13——7308831
县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13——7225658
特此公告。
2019年蕲春县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儿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