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入围面试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知晓岗位面试安排,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提前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面试。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打印面试通知书入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9月16日上午8:00)
根据《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资格复审,确定41个岗位170人进入面试,其中部分岗位因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主动放弃,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依次进行了递补。具体分组及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通知书打印
打印地址:见二维码或链接http://219.138.145.162:7009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两份备用)。
打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9月16日上午8:00。
咨询电话:0713-7225658(蕲春县人事考试院)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8:00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蕲春县委党校(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308省道南侧)。
(三)面试内容和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每套面试题本共3道试题,满分100分。时间共计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分组: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第一组:蕲春县财政局(45人);
第二组:蕲春县农业农村局(30人)、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人);
第三组:蕲春县李时珍中医药职业技术学校(29人)、八里湖办事处(6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6人);
第四组:中共蕲春县委政法委员会(9人)、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人)。
提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入围面试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规定入围比例,以及竞争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徽章、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凭有效身份证按岗位依次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录音笔、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耳机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7.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为方便考生及时知晓,按时参加面试,在公告的同时,由用人单位同步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9.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3-7308801(蕲春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蕲春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分组及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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